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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十给”政策支持创业就业
1852173364408381441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日期:2024-11-01

本报大庆讯 (通讯员 庆仁轩)近日,黑龙江大庆市发布了《支持创业就业“十给”政策措施》,从支持青年等群体在庆实现创业就业、支持高新区和经开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支持在庆高校鼓励毕业生留庆创业就业三个方面,通过“十给”政策进一步打通创业就业发展之路。

支持青年群体在庆实现创业就业。给生活补贴。对市区企业全职新聘用并在聘用单位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且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每年补贴名额不超过2000个);与市区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聘用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或在庆创业的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在企业工作或实现创业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15万元、10万元。给购房补贴。对在庆就业单位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或实现创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按个人实际缴纳契税额的80%给予补贴。给安居保障。市“青年驿站”为留庆来庆求职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人员、市区人才引进人员、参加职业培训人员、参加投融资对接人员、参加项目路演人员,提供免费住宿、免费体检、免费公交卡、免费培训指导、免费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服务。免费住宿一般期限为50天,特殊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给创业扶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0.2%。

推动高新区、经开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给场地支持。对园区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从业人员200人及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免收办公场地租金3年;从业人员500人及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且投资2500万元以上的,可入住标准化办公场地,免收办公场地租金5年,并提供配套的不间断电源及柴油发电机;从业人员10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且投资2500万元以上的,可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配置办公设施,免收办公场地租金5年。给用人补贴。对园区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引进年薪30万元及以上高级管理或技术人才,按照每人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园区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新录用毕业5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在本企业连续6个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用人上岗培养补贴,每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900万元。给运营奖励。对园区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上一年度新增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从业人员200人及以上、上一年度新增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从业人员500人及以上、上一年度新增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从业人员1000人及以上、上一年度新增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庆创业就业。给工作补助。支持在庆高校多措并举促进毕业生在庆创业就业,年度内给予每所在庆高校10万元工作补助。在庆高校应届统招毕业生在庆就业人数比上一年度每增加10人,再给予该高校5000元工作补助。鼓励在庆高校承办市级统一组织的人才引进、现场招聘等活动,每场次最高给予2万元工作补助。给实训补贴。组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岗位,接收市校合作签约高校在校生开展实习实训,并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在校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补贴。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为高校在校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社会组织)实习实训补贴。给引才政策。坚持差异化、分层次引才形式,面向国内加大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力度,稳定吸引乡村振兴、专业技术、教育医疗等各领域优秀人才。落实《大庆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将符合条件的大庆籍(含大庆高考生源和现大庆户籍)和在庆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纳入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范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