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负责人就《通知》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通知》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服务改革,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知》重点突出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促进就业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在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工作中,坚持依法裁判,妥善化解争议,推动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及时修复破损的劳动关系,通过稳定市场主体稳定劳动者工作岗位达到稳就业目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源头治理,通过以案释法、送法入企等服务方式,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推动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二是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及其劳动者基数大,部分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之劳动用工不规范,缺乏内部争议缓冲机制,争议隐患易演变为争议案件,影响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通知》以劳动争议易发多发的民营企业为主确定联系企业,结合实际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多的平台企业、受疫情影响较为突出的困难企业倾斜。三是建强调解仲裁队伍。调解仲裁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人民性、专业性,必须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仲裁队伍。青年仲裁员是调解仲裁工作的生力军、主力军,将志愿服务活动作为队伍培养、行风建设的生动载体,有利于促进青年仲裁员提高政治素质、深入了解国情、增进与人民群众感情、增强做好工作的热情。
问:请谈谈印发《通知》的主要背景?
答:2021年,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在共青团中央的大力支持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了“法治人社 志愿青春”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万家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千员万企”活动)。各地共组织1500多名青年仲裁员为1.4万多家企业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一是通过专题讲座、政策宣讲、专项培训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如:湖北省举办主题沙龙,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调解仲裁政策大讲堂”等系列宣讲活动;福建、广西等地利用“云上人社”平台,通过网络直播讲座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二是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送法入企。如:陕西省入企“送法律、送政策、送案例、送资料”,提供“一对一问诊”服务;河南省安阳市深入调研联系企业,分级分类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三是通过邀请企业走进仲裁机构、将庭审延伸到企业现场等方式加强指导。如:河北、黑龙江、江苏、山东等地开展“仲裁开放日”“仲裁开放月”等活动,组织联系企业旁听案件庭审、了解办案流程;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设“流动仲裁庭”“巡回仲裁庭”,组织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观摩公开庭审。四是通过问卷调查、专项调研、专题座谈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如:福建省漳州市通过编制活动评价表,根据企业意见建议及时优化活动方式;西藏自治区建立服务打分机制,向企业收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五是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如:浙江省湖州市将志愿服务与仲裁建议书制度有机结合,根据活动掌握情况向联系企业提供仲裁建议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仲裁机构协调劳动关系、监察执法、镇街人力资源服务站等机构提供打包式服务。各地普遍反映,“千员万企”活动将落实党中央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要求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实现了促进企业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仲裁工作公信力的多赢效果。
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决策部署,在总结“千员万企”活动经验、广泛征求地方意见基础上起草了《通知》,推动工作流程规范化、创新做法制度化、成熟经验机制化,及时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
问:青年仲裁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哪些优势?
答:《通知》指出,要通过广泛动员、自愿申请,遴选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好、服务意识强的专职青年仲裁员组成专项志愿者队伍。青年仲裁员参与志愿服务主要具备以下优势:一是政治素质较高。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各地调解仲裁机构持续承压,一线仲裁员牢记“国之大者”,以加强争议办理效能建设为主线,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工作状态确保案件及时办结,体现了很强的政治意识和使命担当。二是专业素质过硬。仲裁员是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掌握仲裁理论和技能、把握仲裁工作规律和特点的专业性实践人才。近年来,通过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加强裁审衔接等方式,逐步研究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推动仲裁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行风建设保障。一方面,以智能化建设为支撑,持续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劳动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在线仲裁庭审平台建设试点,提高争议案件办理效率;另一方面,会同司法部、财政部下发意见,为困难职工特别是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等特殊群体提供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服务,为青年仲裁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创造了有利条件。
问:请简要介绍《通知》提出哪些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措施?
答:主要有七方面措施:一是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坚持广泛动员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组建专项志愿者队伍,将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纳入各地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体系。二是建立联系企业名册。根据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用工特点、服务需求等选择确定联系企业,对企业名册进行动态管理。三是拓展志愿服务内容。积极探索用工体检、以案释法、主题沙龙、网络课堂、普法短视频等服务项目,开展“一揽子”“菜单式”“点单式”等服务,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四是强化志愿服务管理。明确各地要确定负责人员、制定服务计划、打造服务项目、保证服务频次、强化纪律约束。五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将志愿服务活动与调解仲裁队伍建设、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组织工作和服务质效进行评价,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选树表现突出的组织单位和志愿者。六是加强协调联动。将志愿服务活动与助企纾困相结合,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需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提供打包式帮扶服务。七是做好总结宣传。定期调度工作、收集意见建议、不断调整完善,确保活动效果;积极展示活动成效、推广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放大示范”效应。
问:下一步在落实《通知》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将通过会议、调研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落实《通知》要求,引领带动广大青年仲裁员深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凝聚助企纾困合力,在助力稳定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共青团中央还将积极推动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配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好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实施,在青年仲裁员志愿者的管理、培训、交流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项目的总结、提炼和推广,加大青年仲裁员志愿者优秀典型选树力度,努力实现组织青年服务社会与引导青年成长发展相统一相促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