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近日,为贯彻落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精神,结合云南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人社、发改、教育、财政、军区动员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提出了14条具体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民生改善和全省就业形势稳定。
《通知》主要由两部分的内容组成,一方面是2020年稳就业、保就业政策的延续:一是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二是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三是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四是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五是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六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七是继续实施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即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另一方面,主要是结合我省工作实际,重点强调或有所创新的政策:一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二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三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四是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范围;五是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六是切实落实好各项长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七是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云南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人社部门牵头每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10日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