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3年开始,大学不再给毕业生发放就业报到证,也不再将此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去向登记制度将取代就业报到证,成为大学生离校、迁户、转档、就业的必要凭证。
这份《通知》意味着已经施行了20多年、曾让许多高校毕业生“头痛”的就业报到证制度,就此退出历史舞台。记得当年毕业时,多位师长都告诫我:就业报到证特别重要,关乎我的“干部身份”。那时即将留学读研的我,完全不明白“干部身份”有什么用,但还是小心翼翼地从学校领走就业报到证,送到了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策制度的变化,大学生的“干部身份”早已不再像当年那么重要。更何况,以今天我国有关部门的行政能力,只要毕业生的文凭货真价实,就算没有这张证,各单位也不至于把大学生的“干部身份”弄丢。
在现实中,对那些在体制外就业的毕业生而言,就业报到证早已不是必备材料;而对那些考取公务员或事业编的毕业生而言,就业报到证一旦出了问题,当事人往往就得做好“跑断腿”的心理准备。尤其需要关注的是,个别高校为了拉高本校就业率,甚至在就业报到证上动起了歪脑筋,要求学生“不签就业协议,就不发就业报到证”。据媒体报道,甚至有高校将就业报到证寄到学生已经拒绝的用人单位,以此让学生“强行就业”。
如此种种行为,破坏了就业报到证的公共形象。呼吁改革相关制度的声音,也因此日益强烈。如今,5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取消就业报到证,说明政策制定者已经得出结论,确认就业报到证制度不再有存续的必要。
此前,每当社会讨论就业报到证制度该不该取消时,都会有人指出:这个制度既然存在,就一定有它的用处。这话倒也不能算错,正如前文所述,过去高校毕业生办理各种手续,都免不了要以就业报到证为凭证。然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就业报到证制度“有没有用”,而在于它的用处是否真的那么重要,又有没有更合理的制度能取而代之。
面对这项在毕业生看来已经有些过时的制度,单纯强调其“有用”,并不能扭转就业报到证的风评,反而有模糊现实焦点、给改革“扯后腿”的弊端。
可以看到,有关部门这次在取消就业报到证的同时,配合了一整套明确的衔接措施。其中,新建立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既承接了就业报到证确认学生去向、作为离校手续必要环节的功能,也简化了学生毕业流程,减少了学校用就业报到证“拿捏”学生的空间。此外,有关部门还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这相当于取消了就业报到证没有实际意义的功能。这套政策“组合拳”生动展示了如何将旧制度中“有用”和“没用”的部分区分开来。“有用”的部分可以改得更好,“没用”的部分则应果断革除,这正是“改革”二字的内涵所在。
就业报到证的历史还让我们看到:某项政策或制度执行的时间长了,很可能会形成某种自我驱动的“惯性”。自从高校“包分配”彻底取消以来,原来非常重要的“就业派遣报到证”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相关制度并未彻底消失,而是在去掉“派遣”二字之后,以就业报到证的形式延续了下来。当时,有关部门尚不具备实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这类制度的客观条件,因此采取了和旧制度差异较小、具有一定过渡属性的方案。
在此之后,又过了数年,就业报到证才终于“寿终正寝”,足见改革一项制度需要耗费多少力气、面临多少挑战。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有关部门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拿出“啃硬骨头”的精神,勇于打破“惯性”,将已经过时的旧政策旧制度变得更合理、更符合时代需求,为社会进步扫清障碍。
杨鑫宇 来源:中国青年报